呼和浩特市
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2024/05/18 3.0k 阅读 302 点赞

5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办法》共30条,针对制约全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瓶颈问题,从顶层设计角度建章立制、细化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办法》重点明确了细化明晰责任分工、建设、维护管理、保障灭火救援、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及确保消防用水安全等6个方面的内容。

《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办法》的进一步落实需要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并参与到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中来,积极举报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持续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群众发现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各地举报网站、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发布会上,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农牧厅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自身相关领域的公共消防管理措施进行了解读。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对《办法》中保障落实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