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结算业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往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CZ-2026-010。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结算业务。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选择一家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结算业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驻呼和浩特市的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提供承诺书;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
(4)能够开立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开通网上银行,提供承诺书;已经在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通银社接口功能模块,并能够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综合管控系统》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行或跨行、跨地域支付社保待遇和社保关系转移资金等代发项目免手续费,提供承诺书;
(6)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格式见公告附件;
(7)同一总行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分(支)行参与此次竞争性选择,提供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7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式两份,胶装成册)。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的请按照顺序将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后加盖鲜章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向指定邮箱nmgczxg@126.com发送;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上述材料审核。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四、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hhot.gov.cn)
以上网址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6年04月10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北路绿地智海大厦A3-A4座裙楼3楼325号)。
六、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北路绿地智海大厦A3-A4座裙楼3楼32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财务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银行账号:59206010010025668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永立
电 话:0471-5181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云茂
电 话:1556074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