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3号)文件要求,通过自主申报、文件审核、专家实地评估等程序对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用人单位)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备案要求,拟对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进行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71—3389643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3号)文件要求,通过自主申报、文件审核、专家实地评估等程序对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用人单位)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备案要求,拟对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进行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71—3389643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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