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顺应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要求,全面适配我市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建设提速增效的现实需要,市大数据局对《呼和浩特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系统修订。通过制度创新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全力保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
本次修订紧扣流程精简、权责明晰、边界厘清、安全强化四大主线,优化项目入库与评审分级标准,明确运维与运营服务边界,完善项目管理、验收评价及监督约束机制,强调部门内系统优化融合、一体化设计,强化数据共享、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的管控。在坚守质量与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大幅压缩项目审批、评审、验收等环节办理时限,通过量化审批标准与流程节点,推动项目落地更高效、资金使用更规范、资源利用更集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能和集约化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加快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与落地,持续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体系。同时,深化一体化统筹建设与云网资源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与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以更高效的审批服务、更严格的规范监管,支撑各委办局政务信息化项目快审批、快建设、快见效,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与政务服务效能,为加快培育数字时代新质生产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