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管理,规范因城市开发建设、各类设施维护等工作对城市绿地和绿化资源的占用与利用的行为,切实保护城市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绿化成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占用绿地和苗木移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2日期间,通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截至4月2日收到邮箱反馈0条。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对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的信任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呼和浩特市占用绿地和苗木移植管理办法》,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