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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答复(第一期)

2026/04/10 5.6k 阅读 342 点赞

呼和浩特市医保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汇聚社会智慧,持续优化医保服务。3月10日启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活动。截至4月3日,征集有效意见建议139条,包含共性意见建议108条、个性意见建议31条。

我局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研判:对个人具体事项、涉访涉诉类诉求,已通过点对点沟通、依程序分流办理,及时落实处理并答复;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将分批次、分领域公开答复。现就就医购药、生育津贴申领、定点药店开通统筹结算等领域群众关注度高、诉求相对集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跨盟市特殊药品编码不统一问题

呼和浩特市特殊药品编码完全执行国家医保药品代码,国家医保药品代码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编制。同一种药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生产企业的药品代码均不同,自治区医保结算系统以药品编码为识别码,可以实现精准支付和可追溯。

二、关于生育津贴申领政策变更问题

本次政策调整系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是保障生育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规范优化。我们充分理解群众诉求,针对政策调整对育龄职工的影响,已明确对政策调整前已生育的职工执行“老人老办法”,按原政策申领津贴;同时将动态评估政策运行效果,适时优化申领条件,平衡基金安全与民生保障。后续我们将持续优化生育津贴线上申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全力保障参保职工权益。

三、关于产检生产费用报销问题

自2024年2月起,辅助生殖项目已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我市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年度限额5000元,生育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切实减轻生育家庭医疗负担,助力优生优育。

四、关于门诊慢特病相关问题

现我市职工参保门诊慢性病10种: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肺动脉高压。

我市居民参保分为门诊特病和门诊慢病两类。

1. 门诊特病6种:(1)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门诊放化疗、(2)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3)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肺动脉高压、(5)血友病、(6)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

2. 门诊慢病8种:(1)儿童脑瘫(限12周岁及以下)、(2)结核病规范治疗、(3)布鲁氏菌病、(4)重症精神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截瘫、(7)再生障碍性贫血、(8)苯丙酮尿症(限18周岁及以下)。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本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专科慢特病权限医生综合评定后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由定点医院医生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平台上传信息,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线上复核成功后即可使用。

现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审核、备案、结算全流程服务,实现“一次办结、一站服务”,解决参保群众“多头跑、反复跑、材料多、时限长”的痛点堵点。切实降低就医经济负担和办事成本。

五、关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诊查费支付标准问题

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门诊诊查费按照门诊统筹政策支付,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殊用药,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门诊诊查费实行单行支付,报销比例为50%,精准适配两类参保群体保障需求。

六、关于长处方最长可开具时长问题

针对用药方案相对稳定、需长期药物治疗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可按照《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市长期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卫健字〔2025〕117号)政策开具长期处方;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需综合评估后在病历中记录,由患者签字确认或提交承诺书。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因用药费用高、治疗方案需随病情调整的慢性病,为严格把控用药安全、规范诊疗行为,单次处方用药量最多不超过1个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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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