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函〔2017〕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两项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督函〔2025〕35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于2025年5月对和林格尔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行了市级复核,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现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和林格尔县接受省级验收。
公告时间
2025年8月28日—9月2日(受理电话:0471-4606410)。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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