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提升呼和浩特市乡村地名建设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方案》明确了4方面10项重点工作,包括健全完善乡村地名政策法规,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制定乡村地名规划,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科学高效采集地名上图,强化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推动地名信息共建共享,创新地名赋能产业发展等内容。
《方案》指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要以点带面,分类施策递进式推进。2024年,确定新城区、和林格尔县、武川县为我市第一批“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地区,力争年底取得成效,总结出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25年,在前期开展试点行动旗县区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各地财政情况适度增加开展行动的旗县区数量。利用3-5年时间集中开展工作,实现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力争2027年底,全市所有旗县区基本完成“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规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方案》要求通过规范乡村地名管理、丰富乡村地名文化内涵、提升乡村地名信息服务能力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首府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