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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

2021/04/15 1.5k 阅读 370 点赞

结婚登记程序

  2021-04-16   来源:呼和浩特民政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初审、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下列程序受理结婚登记申请

        (一)查验《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三、登记(发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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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