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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占用消防通道、清理辖区“僵尸车”的通告

2026/07/01 7.0k 阅读 167 点赞

为深入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与道路交通乱象,从严查处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彻底清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废弃“僵尸车”,切实畅通应急救援生命通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水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通道违停整治及“僵尸车”专项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执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整治范围

清水河县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沿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圈市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周边及公共区域的消防通道、应急出入口、黄色网格禁停区域、应急救援通行路段。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严查私家车、各类机动车随意停放、占道堵路、挤占封闭消防通道、应急出入口,在黄色网格禁停区域违规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废弃“僵尸车”集中清理。全面排查清理长期停放、无人使用、无人管护,存在车身破损、轮胎干瘪、部件老化,以及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或临近报废,长期占用公共道路、消防通道、小区公共区域的各类机动车辆。

四、安全警示

消防通道是应急救援的生命通道、安全通道,是突发火情、事故处置的关键保障。车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僵尸车”长期霸占公共通行区域,会直接阻碍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延误黄金救援时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同时,“僵尸车”因长期闲置,车辆电路、油路老化破损,极易引发自燃、起火等安全事故,滋生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危害辖区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改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区域的车辆,车主须立即自行驶离,恢复通道通行。

所有“僵尸车”车辆所有人,须主动对废弃车辆进行挪移、清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检、过户或报废注销手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处置措施

即日起,清水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联合消防救援、社区等单位,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整治工作:

(一)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在禁停区域违法停车的车辆,依法固定证据、从严处罚;

(二)对逾期未自行清理、挪移的“僵尸车”,一律依法强制拖移、集中封存,统一规范处置;

(三)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因违规占道、堵塞消防通道阻碍应急救援,造成安全事故、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七、温馨提示

消防安全无小事,生命通道不容侵占。维护消防通道畅通、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法定义务。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停车,主动清理自有废弃车辆,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整洁的辖区道路交通和居住环境。

特此通告


清水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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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